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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724日至730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对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市网络经济发展局 吉倩芸,电话:82020518。

关于2018年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初选结果的公示.pdf